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不合格食品,涉及太仓市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玉米馒头(自制)
(一)抽检基本情况。太仓市璜泾镇腾涛点心店的玉米馒头(自制),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太仓市璜泾镇腾涛点心店共制作该批玉米馒头4个、销售4个。玉米馒头全部用作抽检样品,故无需召回。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2元和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