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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类知识答问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科技领军人才申报相关问答
发布日期:2025-05-23 14:10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一、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创业领军人才(领军)

主要支持:带团队、带技术、带项目来园区创业的人才,团队的创新水平居国际领先、项目创新方向处于世界前沿,市场前景广阔,拥有独立有效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

1、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3年以上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2、创业项目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主导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3、申报人应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股权一般不低于3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实缴现金出资不低于100万元。通过持股公司出资的,除上述条件外,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

4、拟在苏州工业园区成立企业或者企业在园区成立时间在2023年1月1日以后,企业实缴出资最低100万元起(具体根据立项启动金额确定);

5、优先支持通过“揭榜挂帅”等形式承接园区“一区两中心”重大技术需求的人才;

6、对园区海外创新中心引进的创业项目,经评估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简化评审流程给予直接认定;

7、特别优秀的项目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创业领军人才(成长)

主要支持:带成熟科技项目来园区创业的人才,团队研发能力强、项目产业化基础好、产品市场规模大,企业落地后能快速成长、形成经济社会效益。

1、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3年以上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2、创业项目技术成熟度高、成长性好,入选后1年内,完整自然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含关联交易和贸易性收入)能够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

3、申报人应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股权一般不低于3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实缴现金出资不低于100万元。通过持股公司出资的,除上述条件外,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

4、拟在苏州工业园区成立企业或者企业在园区成立时间在2023年1月1日以后,企业实缴出资不低于500万元;

5、对园区海外创新中心引进的创业项目,经评估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简化评审流程给予直接认定;

6、特别优秀的项目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创新领军人才

1、申报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5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2、申报人原则上应于2023年1月1日后引进至园区工作或是即将引进到园区的人才,引进后能全职连续为企业服务3年以上;

3、引才单位给予人才的税前年薪不低于30万元;

4、申报人所在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由国内外院士、国家级专家、各级科技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

(2)园区内科技类上市企业(不含新三板);

(3)国家或省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与集成电路企业等创新型企业;

(4)各级独角兽企业和潜在独角兽、独角兽培育企业、各级瞪羚企业;

(5)拥有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各类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等研发创新平台的企业;

5、优先支持通过“揭榜挂帅”等形式承接园区“一区两中心”重大技术需求的人才;

6、对企业全职高薪引进的创新人才,经评估符合条件的,可简化评审流程给予直接认定;

7、特别优秀的项目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申请材料有哪些?

1、苏州工业园区科技领军人才创业类项目申报书

2、苏州工业园区科技领军人才创新类项目申报书

3、苏州工业园区科技领军人才创业类项目申报承诺函

4、苏州工业园区科技领军人才创新类项目申报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