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的条件包括哪些?
1.苏州市户籍。
2.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认定的医疗、残疾康复等刚性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超过60%。
3.家庭财产符合政策规定(如人均金融资产不超过同期年低保标准4倍等)。
4.未纳入特困供养、低保、低保边缘家庭。
5.其他相关条件。
2、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如何申请认定?
1.本地户籍申请人可向户籍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经授权(委托)的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
3.县级市(区)民政部门,或经授权(委托)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确认。
3、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和赡(扶、抚)养义务人的身份证(号码)、申请书、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申请社会救助信用承诺书。
2.不能通过政府间信息共享获取的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相关材料。
3.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如困难人员疾病诊断证明等)。
4、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有哪些保障待遇?
1.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符合以下条件,给予因病支出型生活救助:在3个月内家庭医疗费用支出之和超过同期家庭收入的,按照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第4个月开始给予全额救助;在3个月内家庭医疗费用支出之和未超过同期家庭收入总和,且其差额低于低保标准的,从第4个月按照低于低保标准的差额给予救助。因病支出型生活救助期限为3个月,按月支付,第3个月为复审月,经复审仍符合因病支出型生活救助条件的,根据核定后的救助金额从复审时的次月起继续救助。
2.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资格在全市民政、人社、教育、住建、医保、残联、工会、慈善等部门和单位间共享互认。符合条件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规定分别给予生活救助、生活补贴、临时救助、就业援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专项医疗救助、慈善帮扶、困难职工救助、春节慰问等救助服务。